相关二级教学单位: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探索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工程教育体系,建设工程教育强国,教育部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附件1)和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请项目组认真研究《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研究内容。
二、申报要求
1. 工学部可申报6项(每个学院2项),其他二级教学单位如有契合新工科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最多可报1项。
2.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按要求公示后,择优向市教委推荐。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我校可向市教委择优推荐2个项目。
3.相关学院也可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协会报送项目,具体材料提交方式请咨询相应教指委或行业协(学)会,报送项目请向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提交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所在部门要对内容进行指导审核。
2.请3月2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电子稿(word和pdf格式)至zhouxiang@sspu.edu.cn。
3.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线上填报事宜,待教委批准后另行通知。
2020年3月16日
教务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