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认真做好申报上海市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围绕我校建设“高水平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的战略目标,集思广益、凝练特色、以“打造学校质量文化”为核心,全面系统总结学校在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二、申报范围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包括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2个大类。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含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申报范围包括:
1、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的成果。
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我校各二级教学单位、机关、各直属部门的集体和个人,在以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成果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我校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人员和各级教学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该申报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此次培育项目申报旨在为2021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国家、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要求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对相关成果进行整合与完善,更好地反映多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经验与成果。
四、申报材料提交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报表格
1)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2) 《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支撑材料(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目录即封面)
1) 《教学成果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成果报告须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主要创新之处、主要内容、成效与反思五个部分。
2)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案例、报道、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3)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1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4)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5) 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经所在部门审核并排序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高等教育使用附件1,职业教育使用附件4)、《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支撑材料(汇编成1个pdf文件)。
2、请4月23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以(项目名称 主持人姓名)命名。纸质版交至综合楼215室 陈悦,电子稿发至邮箱chenyue@sspu.edu.cn。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奖励数量视申报数量定。
2、学校将进一步组织2020、2021两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成果的整合与完善,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
附件2《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